力領已設置人資行政部為推動誠信經營之專責單位,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本公司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將積極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之承諾,並於內部管理及商業活動中確實執行。
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並提報股東會,修正時亦同。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一、 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
(一) 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 ✓ | (一) 本公司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定「誠信經營守則」、「道德行為準則」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等相關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於本公司網站揭露,對外明示誠信經營的企業文化,規範所有員工在執行公司業務時必須廉能公正及遵守政府法令與規定,上述辦法經112年9月6日董事會通過會通過後實施,並提報股東會。董事會成員與高階管理階層亦秉持誠信的原則來經營公司,且每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當年度誠信經營執行情形。 | 無重大差異。 | |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 ✓ | (二)本公司依據「誠信經營守則」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具體定義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項目,針對提供或收受不正當利益、不當慈善捐贈或贊助等高風險之不誠信行為訂有具體防範措施及通報程序,其中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 為防範任何不誠信行為,本公司全面要求供應商不得從事任何違法之商業行為及不得向本公司員工提供不當利益與賄賂,並定期針對供應商進行稽核評比。如遇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廠商,除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外,情節重大者將通報司法單位。 | 無重大差異。 | |
(三) 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 | (三) 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道德行為準則」及「檢舉制度」,明訂各項不誠信應禁止之行為、檢舉制度、懲戒制度,同時落實於各單位營運作業中,並定期教育、宣導與定期檢討修正相關內容。 | 無重大差異。 | |
二、 落實誠信經營 | ||||
(一) 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條款? | ✓ | (一)本公司對於往來供應商及客戶遵循內部控制制度及各項管理辦法規定,進行徵信或評鑑作業,避免與涉有不誠信行為之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對象從事商業交易,若發現業務往來或合作對象有不誠信行為者,得立即停止與其商業往來,並將其列為拒絕往來對象,以落實公司之誠信經營政策。 | 無重大差異。 | |
(二) 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 ✓ | (二)本公司企業誠信經營之相關宣導及執行,指定人資行政部為專責單位,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並每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最近一次報告日期為113年12月18日,並揭露於公司網站。 | 無重大差異。 | |
(三) 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 ✓ | (三)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中訂有董事利益迴避制度,董事對於會議事項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者,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本公司為防止利益衝突,訂有「誠信經營守則」、「道德行為準則」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依規範所述執行並落實。如有不法行為,檢舉人可使用公告之獨立檢舉信箱(MG_FReport@forcelead.com.tw)向專責單位提出檢舉。 | 無重大差異。 | |
(四) 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 | (四)本公司為確保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並隨時檢討修正,本公司稽核室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後執行查核;且透過自行評估作業之執行,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設計與執行持續有效,作為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並提報董事會通過。 | 無重大差異。 | |
(五) 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 | (五)本公司透過舉辦「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內部重大訊息處理作業程序」及「內線交易法令」等誠信經營相關內容的新人教育訓練及線上學習課程宣導,使員工清楚瞭解公司誠信經營理念與規範,及不得利用所知悉之未公開資訊從事內線交易,亦不得洩露予他人,以防止他人利用該未公開資訊從事內線交易。於113年間辦理「誠信經營行為宣導」線上課程,應訓人員包含全體正職員工,課程內容包含公司誠信守則及誠信經營政策、內部重大資訊處理程序及規範、內線交易防範、營業秘密及智慧財產保護與檢舉管道等,並將課程簡報置於內部教育訓練系統。113年度內部舉辦誠信經營議題相關之課程員工參與課程情形如下: | 無重大差異。 | |
三、 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 ✓ | (一)本公司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定「檢舉制度」,提供內部員工及外部人員檢舉管道,於公司內外部網站公開揭露檢舉電子信箱(MG_FReport@forcelead.com.tw),由本公司人資行政部為專責單位,管理並受理相關事件。 | 無重大差異。 | |
(二) 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 ✓ | (二) 本公司「檢舉制度」訂有檢查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的保密機制。 | 無重大差異。 | |
(三) 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 | 本公司「檢舉制度」訂有保護檢舉人的保護相關機制。本公司以保密方式處理檢舉案件,對於檢舉人之身份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並依法採取適當之保護措施,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 本公司113年度受理舉辦件數0件且無涉及不誠信行為之情事。 | 無重大差異。 | |
四、 加強資訊揭露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定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 | 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道德行為準則」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等相關辦法,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公司網站設置公司治理專區,揭露所訂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無重大差異。 | |
五、 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定「誠信經營守則」、「道德行為準則」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等相關辦法,董事會成員及高階管理階層秉持誠信經營理念,且全體同仁需遵循守則及相關辦法規定。本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與所訂守則無重大差異。 | ||||
六、 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一)本公司遵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政治獻金法、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上市上櫃相關規章或其他商業行為有關法令,以作為落實誠信經營之基本前提。 (二)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中訂有董事利益迴避制度,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者,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三)本公司已制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以建立本公司良好之內部重大資訊處理及揭露機制,避免資訊不當洩露,並確保公司對外界發表資訊之一致性與正確性。 (四)本公司定期安排董事、經理人參與公司治理課程,增益其監督及治理公司之能力,期提昇公司治理成效及誠信經營之落實。 |